不會直接以匯款方式匯入,本院代庫銀行尚未可辦理轉存業務。聲請領取(取回)提存款,經核准後5-7個工作天後3個月內,均可在上班日下午3時前,持國民身分證及聲請書蓋用之印章到本院出納室領取國庫存款收款書代存單或保管品寄存證,並持向本院代庫銀行領取國庫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