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遺囑
類別 | 應備文件 | 提醒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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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 |
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文件: |
須先向公證處預約辦理時間及宜先至公證處詢問相關細節(預約專線:06-2956566 分機 21091~21092)。
1.立遺囑人須親自到場。 |
代筆遺囑 |
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文件: (4)見證人之戶籍謄本乙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
須先向公證處預約辦理時間及宜先至公證處詢問相關細節(預約專線:06-2956566 分機 21091~21092)。
1.立遺囑人、見證人、代筆人均須親自到場。 |
公證遺囑 |
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文件: (3)見證人之戶籍謄本乙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
須先向公證處預約辦理時間及宜先至公證處詢問相關細節(預約專線:06-2956566 分機 21091~21092)。
1.立遺囑人、見證人均須親自到場。 |
密封遺囑 |
身分證明文件: (2)見證人之戶籍謄本乙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其他文件: |
須先向公證處預約辦理時間及宜先至公證處詢問相關細節(預約專線:06-2956566 分機 21091~21092)。
1.立遺囑人、見證人須親自到場。 |
封緘遺囑開視 |
身分證明文件:
其他文件: (2)立遺囑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乙份。 |
須先向公證處預約辦理時間及宜先至公證處詢問相關細節(預約專線:06-2956566 分機 21091~21092)。
遺囑保管人或發現遺囑之繼承人等均得請求。 |
- 發布日期:111-02-17
- 更新日期:11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