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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辦理公認證事件時間及洽詢電話
辦理公(認)證時間:
上午8:00~12:00 (建議於11:30前到場完成收件)
下午1:30~5:30 (建議於5:00前到場完成收件)
備註:
※公認證案件審查及繳費程序均需作業時間,故民眾到場送件時如已逾上述之收件時間,可能須至下午或隔日方能完成公(認)證程序。
※為節省等待時間,請斟酌案件難易程度,預留公證人審查及查證時間,如有疑問請預先致電至本處詢問。
洽詢電話:(06)295-6566分機21091、21092
※如案件性質尚需傳真、書面發函或由公證人外出向承辦單位查證,則須待該承辦單位回覆後方得取件。
- 發布日期:111-02-14
- 更新日期:111-03-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