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投標單應如何書寫?

字型大小:

首先應依投標單上之空格依序填寫。若委任代理人到場者,應提出具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特別代理權之委任狀,並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或其他相類之證明文件。

數人共同投標時,應分別載明其權利範圍,如未載明,推定為均等。

願買之不動產,須按照拍賣公告之記載填寫,不動產數宗者,應分別記明,並將各宗願出之價額及合計總價額詳細載明。

投標人應將投標書暨保證金封椠袋之內容填載明確,且記明執行案號。

保證金應以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即期支票、匯票或本票;若以現金者,則應先向法院出納室繳後,將臨時收據附投標袋內為之。並在封口處簽章後,連同投標書投入標匭。

  • 發布日期:111-01-22
  • 更新日期:112-01-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