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拍賣公告張貼於本院之公告欄、不動產所在地的區公所公告欄、不動產所在地之門首等處。張貼公告時間通常在第一次拍賣前14天,第二次以後的拍賣為拍賣前10天至30天內張貼。另外也可上司法院網站亦可得知公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