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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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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線上聲請強制執行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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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線上聲請民事強制執行事件,一律使用政府核發之憑證註冊帳號, 聲請人得向司法院電子服務平台上之「民事強制執行事件線上 聲 請 系 統 」 聲 請 註 冊 帳 號 ( 網 址 : 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SOL/Login.do),聲請前應 備有下列設備及聲請程序:
(一) 取得政府核發之自然人或工商憑證等IC卡: 自然人需取得自然人憑證,該憑證係向戶政事務所申辦, 工本費 250 元,效期 5 年。法人需準備有工商憑證或組織 及團體憑證,係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費用為 420 元,效期 5 年。
(二)備妥讀卡機。
(三)向司法院聲請註冊取得帳號、密碼。
(四)使用前請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進入系統之後,聲請人可利用系統提供之各類書狀範本, 選擇所需範本,按各個欄位依序填入債權人、債務人、第 三人之資料,並將執行名義、謄本等掃瞄檔匯入書狀附件 完成書狀編寫、傳送(資料務必填入正確欄位,否則會造 成執行法院維護資料的困擾)。
二、 繳納執行費用:聲請人送件後可利用系統提供之線上繳費服務
( 包括:全國繳費網、Wed ATM 晶片金融卡及虛擬帳號等三種), 且提供整批繳費功能,以節省轉帳匯費。
三、 目前執行名義正本僅能以紙本的方式寄送執行法院,郵寄執行名 義時,務必填載線上聲請書狀的「流水號碼」,並於書狀上方填 載「本件係線上聲請補狀」字樣,避免法院重複分案。
四、 債權人於線上傳送後,司法院服務平台立即回傳資料,債權人並 得以此資料證明送達法院之時間。法院分案後之案號、承辦股別、 辦案進度,債權人亦可隨時在線上查詢,掌握辦案進度。
五、 債權人若選擇使用線上聲請強制執行後,債權人之補正書狀及執行法院補正通知等公文書,亦可使用線上系統傳送方式送達。
六、 線上聲請強制執行一次僅能傳送一件執行名義,有二件以上執行 名義者,應依其件數,分次聲請強制執行及傳送。
七、 線上聲請強制執行後,執行程序均與傳統紙本向法院聲請方式之 執行程序相同。
八、 司法院電子服務平台上之「民事強制執行事件線上聲請系統」,原則上全年無休,每天 24 小時提供服務。
 

  • 發布日期:111-01-22
  • 更新日期:111-01-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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