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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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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或借貸之公證之期間如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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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以到法院辦理公證之當日或未來的日期為起始點,請勿以戶籍遷入日為起算日。至於應租或借到何時,有學校規定應至學生畢業為止,請各位家長向學校詢問清楚。
 

  • 發布日期:110-06-07
  • 更新日期:110-06-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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