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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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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可否用信用卡刷卡繳納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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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以已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簽約合作辦理信用卡業務之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信用卡為限,限額新台幣10萬元(手續費暫由本院吸收)。*請注意:持卡人須為繳款單所列「繳款人本人」。

  • 發布日期:111-03-07
  • 更新日期:111-03-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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