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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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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誰該負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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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訴訟費用是指裁判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在起訴或上訴時,原告或上訴人必須先預繳裁判費,但最後則是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 至於繳納裁判費的方式,您除了親臨法院繳費、使用匯票郵寄法院外,到銀行臨櫃繳款、用提款機或網路ATM轉帳,或到便利商店繳費也都可以。

小叮嚀:

您如果利用便利商店繳款,或用提款機或網路ATM轉帳繳費,要注意繳費金額實際入帳時間,是否逾越繳費期限。

(資料來源: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

  • 發布日期:111-02-07
  • 更新日期:111-0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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