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流程

字型大小: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流程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流程圖片說明:
依行政訴訟法第229條第2項規定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有新臺幣40萬元以下或該條項所規定之其他各款行政訴訟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該等簡易訴訟程序事件,應向管轄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不服,可依法向管轄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以資救濟。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1-01-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