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保護事件:調查及審理不公開。但少年法院得許少年之親屬、學校教 師、從事少年保護事業之人或其他認為相當之人在場旁聽;必要時得聽取其意見。
少年刑事案件: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可請求公開審 判者,除有法定不得公開之原因外,法院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