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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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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案件之開庭調查或審理時法定代理人應否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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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少年法院法官或少年調查官對於事件之調查,必要時得傳喚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到場。

  2. 少年法院審理應傳喚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並通知少年之輔佐人。

  3.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少年法院法官得依職權或依少年調查官之請求發同行書,強制其到場。

  • 發布日期:113-01-19
  • 更新日期:113-01-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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