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認識民事訴訟

字型大小:

 


壹、認識民事訴訟

當人民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私權糾紛,可以利用法院,尋求救濟。也就是當人民彼此間之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紛爭時,可以請求法院以公正之第三者地位介入,就雙方之聲明及所提出之主張與證據資料加以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以裁判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使私權得以獲得保障。

人民要如何利用法院呢?
哪一種紛爭要適用哪一種程序呢?

原則上,關於財產權的紛爭是依訴訟標的的金額或價額的多寡,或依事件之性質之繁簡與當事人的意思等為區分,分別適用小額訴訟、簡易訴訟與通常訴訟程序。如果所提起的訴訟經當事人雙方同意,或因為其標的金額較小,或事件的性質較為簡易,而適用小額訴訟或簡易訴訟程序,則其訴訟程序較為簡化,以求能夠比較迅速的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資料來源: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 發布日期:111-02-08
  • 更新日期:111-02-14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