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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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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派遣勞工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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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本院派遣人員就派遣事業單位或要派單位違法(規)事項提出申訴之權益,特訂定申訴管道資訊如下:
一、依據:勞動部「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
二、基本權利:派遣事業單位應對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健保及提撥勞退 準備金等基本權利。
三、申訴內容:派遣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契約約定之權利義務等情事,或派遣勞工如遭受本院所屬人員性騷擾時,當事人可提出申訴。
四、申訴受理單位:本院總務科,電話(06)2956566轉分機28034,或逕洽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6320310轉分機121。
五、本院受理流程:派遣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本院提出申訴,本院即派員訪查是否屬實,如派遣單位有違反合約內容即予以罰款,如本院所屬人員有性騷擾情事,則依規定懲處,情況嚴重者即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 發布日期:110-05-04
  • 更新日期:110-05-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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