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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12年度執破字第1號破產人仙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事件,第1次債權人會議期日及應議事項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執破衡字第1號
主旨:公告本院112年度執破字第1號破產人仙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事件,第1次債權人會議期日及應議事項。
依據:破產法第118條。
公告事項:
一、會議時間:民國112年7月5日10時30分。
二、會議地點:本院民事第13法庭。
三、應報告事項:
(一)、報告破產債權數額及審查情形。
(二)、報告破產人(破產財團)財產狀況。
四、應議事項:選任監查人。
五、應攜帶證件:
(一)、身分證正本。
(二)、委任代理人出席者,須出具委任書正本及出席者之身分證影本。
六、應注意事項:
(一)、會場不可攜帶飲料、食物、寵物及危險物品入內。
(二)、會議當日10時起至指定櫃檯辦理報到手續。
(三)、為維護會場秩序及債權人權益,開會當天限債權人本人或受委任人本人,持前述相關證件參加。
附錄:※破產法第118條:法院應預定債權人會議期日及其應議事項,公告之。
民事執行處
法 官 林勳煜 決行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