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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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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司執字第1115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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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0年度司執字第111547號
原訂應買時間: 111年3月17日上午0800
股別: 迅股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迅字第111547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1547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准許債權人承受,原定111年3月17日8時整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迅股
函 稿 代 碼:5.19.4 停止公告應買
股       別:迅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1-04-06
  • 更新日期:111-04-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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