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西字第85671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5671號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3月3日起(乙標)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蘇玲玉 決行 股別: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