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發114司執清字第3890號 主旨: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3890號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4年7月17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薛建志 決行 股別: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