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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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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發114司執方字第11902號(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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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南院發114司執方字第11902號(丙標)
原訂應買時間: 114年8月21日
股別: 方股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
發文字號:南院發114司執方字第11902號
主旨: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1902號(丙標)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4年8月2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方股
函 稿 代 碼:5.19.4 停止公告應買
股       別:方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4-09-01
  • 更新日期:114-09-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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