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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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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司執迅字第1391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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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3司執迅字第139131號
原訂應買時間: 114年5月1日
股別: 迅股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迅字第139131號
主旨: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39131號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准許債權人承受,原定114年5月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迅股

  • 發布日期:114-06-05
  • 更新日期:114-06-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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