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迅字第90436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0436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民國113年6月6日8時整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