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乾字第21471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1471號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3年1月18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張榕勝 決行 股別: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