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簡字第89915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9915號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3年1月25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梁雅菁 決行 股別: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