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賢字第100451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045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3年1月1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蔡麗秋 決行 股別: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