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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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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司執實字第594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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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2司執實字第59444號
原訂應買時間: 113年2月1日
股別: 實股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實字第59444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9444號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有人聲明應買,原定113年2月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王淨瑩  決行
 

  • 發布日期:113-02-17
  • 更新日期:113-02-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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