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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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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司執南字第1234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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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1司執南字第123450號
原訂應買時間: 113年1月4日
股別: 南股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南字第123450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3450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3年1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梁漢強  決行
股別:南股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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