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東字第138733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8733號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准許債權人承受,原定112年4月27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豐圃 股別: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