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湘字第93711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3711號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甲標),原定112年4月13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