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合字第117912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7912號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2年4月2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蔡育庭 決行 股別: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