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助意字第2711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271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判決撤銷強制執行程序,原定112年3月16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蘇玲玉 決行 股別: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