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當字第52157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157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2年2月9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敬程 決行
股別: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