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實字第78125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8125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有人聲明應買,原定112年1月12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王淨瑩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