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助迅字第945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945號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民國111年10月20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