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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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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司執字第434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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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1年司執字第43408號
原訂應買時間: 111年11月24日
股別: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妥字第43408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3408號返還信用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1年11月2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黃品潔  決行
股別:妥股
 

  • 發布日期:111-12-07
  • 更新日期:111-1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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