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意字第35293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293號返還信用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業經聲請應買,原定111年9月29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蘇玲玉 決行 股別: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