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當字第18879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87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8月1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黃品潔
股別: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