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妥字第20132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0132號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8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甲標之不動產,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黃品潔 決行 股別: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