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祥字第26108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6108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業經裁定駁回債權人強制執行之聲請,原定111年8月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可婷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