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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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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司執字第230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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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1司執字第23090號
原訂應買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股別: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迅字第23090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3090號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1年7月2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珮鈺  決行
股別:迅股
函 稿 代 碼:5.19.4 停止公告應買
股       別:迅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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