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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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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司執字第59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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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1年司執字第5945號
原訂應買時間: 111年7月14日
股別: 乾股
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乾字第5945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945號返還信用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1年7月1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潘淑楨  決行
股別:乾股
 

  • 發布日期:111-07-29
  • 更新日期:111-07-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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