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賢字第102887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02887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3月31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蔡麗秋 決行 股別: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