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廉字第87568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7568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本院許可應買,原定111年3月2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項仁玉 決行 股別: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