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實字第92641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92641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因債務人依據法院裁定供擔保停止執行,原定111年3月24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可婷 決行 股別:實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