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9司執意字第75513號 主旨: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75513號給付退學賠償金強制執行事件,因聲請延緩執行,原定111年2月21日下午2時30分拍賣動產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蘇玲玉 決行 股別: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