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乾字第22505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2505號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因債務人未經合法送達,原定112年12月20日拍賣動產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潘淑楨 決行 股別: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