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南字第125545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5545號拆屋還地強制執行事件,因債務人已自行領回遺留物,原定112年7月21日9時40分拍賣動產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梁漢強 決行 股別: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