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廉字第85289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5289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延緩執行,原定民國111年6月27日拍賣動產程序停止(甲標、乙標、丙標)。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項仁玉 決行 股別: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