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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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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77584號王紫真即王美雪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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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南院發114司執乾字第7758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紫真即王美雪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77584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紫真即王美雪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乾股書記官王岫雯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4
  • 更新日期:114-11-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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