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南簡字第000731號麒悅事業有限公司、黃俊霖之判決正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麒悅事業有限公司、黃俊霖之判決正本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南簡字第731號請求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
應送達被告麒悅事業有限公司、黃俊霖之判決正本一件,現
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裁判書內容:114年10月31日民事判決,節本如附件。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林幸萱
附件(節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南簡字第731號
原 告 DEQUITO DREXLER BERBA(德斯佛)
DALOPE OLIVER BALOLONG(歐林)
AQUINO RONNIE ISREAEL(羅尼)
TIBAYAN JONATHAN EUGENIO(強納生)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王捷歆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麒悅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霖
(住居所不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於民國114年10月1
7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協同原告DEQUITO DREXLER BERBA(德斯佛)向交通部公
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辦理車牌號碼MMN-7226號普通重
型機車(廠牌:山葉)車籍登記為原告DEQUITO DREXLER BERBA
(德斯佛)名義。
被告應協同原告DALOPE OLIVER BALOLONG(歐林)向交通部公路
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辦理車牌號碼392-TJF號普通重型
機車(廠牌:山葉)車籍登記為原告DALOPE OLIVER BALOLONG(
歐林)名義。
被告應協同原告AQUINO RONNIE ISREAEL(羅尼)向交通部公路
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辦理車牌號碼NKB-7069號普通重型
機車(廠牌:山葉)車籍登記為原告AQUINO RONNIE ISREAEL(
羅尼)名義。
被告應協同原告TIBAYAN JONATHAN EUGENIO(強納生)向交通部
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辦理車牌號碼MZA-0661號普通
重型機車(廠牌:山葉)車籍登記為原告TIBAYAN JONATHAN EUG
ENIO(強納生)名義。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要領(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姚亞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
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林幸萱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4
- 更新日期:114-11-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