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存字第000688號郭美雯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3 日
發文字號:南院發(114)存  字第 68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存字第688號提存人郭得昌與受取權人郭美雯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郭美雯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3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杜  孟  珍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3
  • 更新日期:114-11-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