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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存字第000688號郭美雯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3 日
發文字號:南院發(114)存 字第 68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存字第688號提存人郭得昌與受取權人郭美雯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郭美雯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3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杜 孟 珍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3
- 更新日期:114-11-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